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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支持煤炭等大宗商品扩大进口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发〔2022〕12号文件精神推进经济稳增长一揽子政策措施》,提出九方面46项措施,其中涉及煤炭行业方面内容如下:

       持续提高进出口通关效率。加强口岸开放,提高进出口货物便利度。进一步优化监管流程,持续巩固压缩通关时间成果,落实进口低风险矿产品和原油“先放后检”,持续压缩进口商品检验检测时间,支持煤炭、油气、矿产等大宗商品扩大进口,加快企业急需货物通关。

       提升煤炭保供能力。加快推进煤矿项目建设,重点推进在建煤矿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建成投产,增加煤炭供应量。加快办理保供煤矿产能核增手续,依法依规释放先进优质产能。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煤矿项目核准等开工前手续办理,推动项目尽快获得国家核准。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建设及储备煤矿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对符合矿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的煤矿项目力争7月底前上报国家核准。深挖增运潜力,提高疆煤铁路外运能力。加强煤炭产运需无缝衔接,提升煤炭安全稳供保障能力。研究制定将我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的相关政策。

       做好南疆民生用煤保供。优先调配铁路运力,全力保障铁路运输,保障南疆地区用煤平价充足供应。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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